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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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上行驶禁止哪些行为?

添加时间:2018年9月5日 来源: 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iyjtls.com/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6)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人;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行驶时不得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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