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陈颖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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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现状分析

添加时间:2018年9月5日 来源: 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iyjtls.com/

  对于大部分监理企业来说,监理仍以施工阶段为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仍在较低层次上运作,监理对工程建设应起到的控制、管理、咨询、服务作用还没有真正、全面、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存在以下问题。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1988年开始进行试点,1996年开始在全国推行。尤其是1997年国家发布《建筑法》,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后,监理成为了工程建设的主体,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监理企业不断增加,监理队伍不断扩大。监理为规范参建各方的建设行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由于我国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只有十多年时间,推行条件和发展空间不尽相同,因而对于大部分监理企业来说,监理仍以施工阶段为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三控、两管、一协调仍在较低层次上运作,监理对工程建设应起到的控制、管理、咨询、服务作用还没有真正、全面、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究其原因,存在以下问题:

  一、工程建设项目控制过程分离问题

  众所周知:每个工程建设项目从构思策划、立项报批、开展设计、施工建设直至竣工决算,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连续过程,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者相辅相成,贯穿其中,只有全过程进行控制管理,才能全面实现建设意图,达到预期的建设目标。推行工程监理制的作用就在于要通过监理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实施这一全过程的控制管理,帮助建设单位处理好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投资、进度三者的关系,协调好影响三者的人、机、料、法、环,使工程建设项目获得最佳建设效果和投资效益。

  但目前多数工程建设项目的运作模式为:建设单位自行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勘察和设计,施工图出来后交造价单位编制标底,再通过招标单位代理招标确定施工承包单位,通过招标单位代理招标或其他方式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工作主要是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工期时限内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并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期和工程变更索赔要求进行一些签证。这种运作模式使得工程建设项目的过程控制分离开来,各管一段:设计不确定造价要求,造价不考虑所需质量,招标不了解实际情况,监理定位在质量、旁站。

  这样的体制导致的结果是:在项目策划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因缺少必要而充分的咨询,对拟建项目情况不可能全盘把握,对质量、工期、投资三大目标如何实现的主次因果关系及其制约因素心中无数,对项目风险无意识更无应对措施,主要是按照上级决定行事。当不清晰、不完整的建设意图转达给设计后,或由于设计单位对项目建设的各种环境条件不甚了解,或由于设计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问题,使得设计阶段工程项目已经产生诸多先天不足,如设计方案与项目实际环境条件不符,安全度过高或过低,结构构造不合理,不适应材料供应情况和施工水平,各专业相互矛盾、含混不清,图面错、漏、碰、缺等等,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已构成潜在的不利影响。而造价单位只是按施工图算工程量,按信息估材料价,按定额子目组价计费,由于专业深度局限不可能发现设计错漏而跟着犯错,由于未定施工单位不可能考虑实际施工方案,由于材料价格信息不可能包罗市场产品的品种和质量特征,按照社会平均水平编制出的标底往往是质量和造价与工程实际需求分离。施工招标偏重于走形式,专家评委不了解也不可能了解投标单位组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的真实情况,短短几小时对厚厚的标书浏览一遍都来不及,作出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谈何容易,只得凭感觉随大流打分,还难免会产生营私舞弊行为。在施工单位进场,工程项目开工后,才发觉招投标书表达不一,监理依据不足,工程内容不清,质量责任不明,许多关系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问题木已成舟,监理说不清管不了,不断的工程变更,使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都非常被动。因此工程建设项目过程控制被分离开来后,对实施三控、两管、一协调极为不利,实际上并没有满足建设单位的全面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失掉了工程建设监理制的完整内涵。

  二、监理队伍整体综合素质问题

  监理队伍整体综合素质问题,从目前来看,直接影响到监理作用的发挥;从长远来看,关系到监理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必须用战略的眼光来看待这个问题,敢于正视我省监理队伍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现实。

  目前多数监理企业还在创业和资本积累阶段,企业结构不稳定,管理机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各个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主要是社会招聘,年纪较大的大多来源于施工、建设、设计、勘察、检测等单位的退休、待岗和下岗职工,年纪较小的来源于各类高中低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前者来说,他们有着较多的专业技术知识或工作经验,但知识结构趋于老化,精力体力不支;而对于后者来说,专业技术理论基础参差不齐,实践经验欠缺。尽管省监理协会不断组织监理上岗培训,但短短20天时间,只能对监理基本知识有所了解,要掌握监理所需的理论、掌握现代化的管理知识和手段,成为真正合格的监理人员,有待于更系统深入的学习和实践过程,还要看本人的努力程度。我省现在已有近千名国家注册执业监理工程师,理应是监理队伍的核心力量,但实际情况是,相当一部分注册监理工程师只是通过全国统考后挂名而并不真正在监理岗位上执业。监理人员中还有极少数人片面追求个人效益,工作不负责任,不精于技术业务却热衷于打通各种关系,利用监理职权谋求私利,混出这家单位又混进那家工地。这极少数人虽不代表监理队伍的主流,但无疑是监理队伍的害群之马,会给监理的社会信誉带来不利影响。

  监理队伍的这种构成状况,显现出高素质、复合型的人才较少,专业知识面狭窄、不善于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综合协调能力不强等弱势。因而对大多数监理项目而言,监理实力不足,管理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一般,离为建设单位提供高智能技术服务,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要求还有差距。如此下去,监理的路会越走越窄,只能在竞相压价、恶性循环的怪圈中徘徊。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监理行业不可避免的要面临国际竞争。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建设单位将越来越注重投资效益,注重采用现代化的理念和技术手段,注重按照国际通行的管理程序进行规范的管理,对监理服务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会有更高的要求,即对工程建设进行现代项目管理。要适应这种竞争和需要,使监理事业不断向前发展,提高监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势在必行。

  提高监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应切实解决好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对监理人员的来源进行控制,对监理人员的流向进行管理,保证人员基本素质。未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从事过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无技术职称的下岗、待岗人员,无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学生,年纪过大、身体欠佳的退休人员,不应进入监理队伍。应制定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行业内统一的管理约束制度。

  2、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促使监理人员以事业为重、加强责任心。坚持每年对优秀监理人员进行表彰,同时应对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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