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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书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29日 来源: 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iyjt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书

  交通肇事罪是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生活中,因为过失导致的犯罪也是需要承担法律的,但法院量刑时,也会考虑检查院的量刑建议,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书接下来由详细为您介绍!

  一、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书

  XXX人民检察院

  量刑建议书

  检 量建[ ] 号

  被告人________涉嫌________犯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被告人______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__条______第______款______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______罪追究其刑事,其法定刑为______。

  因具有以下量刑情节:

  1. 法定从重处罚情节:____________

  2. 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____________

  3. 酌定从重处罚情节____________

  4.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____________

  5. 其他____________

  故根据______的规定,建议判处被告人______,______,并处______。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检察员:

  年 月 日 肇事后是否主动报警、积极施救、保护现场、将损失限制在最小。

  肇事的驾驶员要能够实事求是的向事故处理部门陈述肇事的具体情况、原因,不推卸,不违心规避法律。

  交通肇事的驾驶员及其家人要能够积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人的损失。

  以上是由为您整理的关于交通肇事罪量刑建议书的内容,法院量刑一般会充分考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范围,然后根据案件的情节,在其中从轻或从重量刑。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很多人都不明白其中的意思。那么,交通肇事罪的共犯是怎样认定的相信大家都很想要了解,那么让我们带着这些疑问,来看看下面由的为大家带来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的详细内容吧。

  一、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共同犯罪的定义,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该条款揭示了共同犯罪必须具备的三个要件:

  二人以上,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年龄、具有刑事能力的人或者单位;

  共同的犯罪行为,从犯罪的客观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实施了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个犯罪事实,彼此联系,互相配合,他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

  共同的犯罪故意。从犯罪的主观方面来看,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同时,尽管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在国外是个颇有争论的问题,在我国国内也有不同意见,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还是规定了,;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这就明确把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排除在共同犯罪之外。因为共同犯罪的特点是二人以上通过共同的犯罪故意,使各人的行为形成一个共同的有机整体,因而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并且在共同过失犯罪中,不存在主犯、从犯、教唆犯的区分,只存在过失大小的差别,因而也不需要对他们以共同犯罪论处,而只根据各人的过失犯罪情况分别负刑事就可以了。

  二、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因此不应当存在共同犯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从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构成要件看,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有可能是明知的,如酒后开车、超载、超速等,但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因此,从主观构成要件看,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我国刑法学研究理论中,甚至有学者将交通肇事罪称为过失犯罪之冕,即认为本罪为最典型的过失犯罪。

  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本条规定于《刑法》总则部分,因此可谓刑法;罪行法定原则;、;无罪推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等基本原则之外的又一项重要原则。而最高院的此条司法解释明显违背了该重要原则。

  三、交通肇事罪系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条所列情形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从交通肇事罪客观方面和侵犯的客体看,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紧密相连,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会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其本质上是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而在现实中,肇事者在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交通肇事之前,对自己的行为所要造成的损害是不明知的,即对自己的行为所要侵犯的对象——可能会危及哪些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不确定的,即危及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否则就构成了其他犯罪。但是,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肇事罪一旦构成,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就基本确定,即造成了哪些人以及哪些财产的损害就基本明了,所侵犯的对象就不再是不特定的,而是特定的。在此时,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也就不应当构成交通肇事罪。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的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是怎么规定的的全部,看完本文你是否都了解关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量刑的相关知识呢在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为了自己或他人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逃逸,就认为他们是交通肇事共同犯罪,这点希望大家要明白。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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