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陈颖嘉

18127861995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借款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对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4日 来源: 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liyjtls.com/

  陈颖嘉律师,广州经济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借款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一、借款合同范本内容是什么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情况  房产地址:______________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______元;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贷款与用款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贷款期限共___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乙方满足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_%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式

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_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根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内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________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____月____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还款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_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___期。

乙方选定按第__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215;月利率215;贷款期数____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第二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____月还款额_________________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须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二、借款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1、诉讼时效第一次主张债权被据开始算起,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借款日起20年,超过20年当然也可以主张,但是债务人就可以以超过最长保护期限为由拒绝履行债务,并没有实际意义。

2、说道举证的问题,因为这个借款合同是一个普通债权债务关系,所以适用正常的举证制度,也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想证明自己不断地在主张债权,那么只能是来举证,债务人没有为此举证的义务。

在实际操作中最简单又有效的留证方法就是在每次主张债权的时候,如果对方承诺一个还款期限那么就请对方留个字据这也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对方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则你可以据此采取诉讼方式解决。

3、在承诺期限到之日起3年内,可以通过再次主张债权来达到诉讼时效中断的目的,同样的,不能超过20年的限制。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如果因为经济方面确实存在困难,可以向银行或者是向其他的自然人进行借款,但是必须要签订书面的借款合同,只有这样才能够确定双方当事人的一些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否则防止日后发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对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一、对于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对于购房合同丢失,不要担心。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

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

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二、 购房合同丢了能过户吗

是可以过户的,但需要办理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手续。

根据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合同登记部门办理查询。并可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

三、 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过户

购房合同丢失的过户流程有以下三个步骤:

1、 有关部门有登记备案

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的合同登记部门办理查询。

2、 可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

3、 办理报税手续

如何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商品房可以更换报税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依据无法提供原始购房合同的税率进行报税,以取得完税凭证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最后,公房的原始购房合同丢失,购房人只能回原售房单位进行补办,而对于原售房单位重组改制或更名可以按照北京市建委《关于房改房权属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应规定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妥善保管好原始购房合同

由于目前房地产税收政策规定购房不足五年出售需要全额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而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所以一定要保存好原始购房合同,因为原始购房合同为最先生效时间。

对于购房合同的具体情况,是需要由当事人认真保管,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来进行处理的,特别是对于购房的相关事项也是需要与房地产公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可以认定的,如果存在矛盾纠纷的,是需要追究法律的。

联系电话:18127861995

全国服务热线

18127861995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